根据黄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药品检验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公开招聘面向全社会,凡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药学、中药学、分析化学、微生物、食品等相关专业,年龄45岁以下,性别不限,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无违法违纪行为,具备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
4、具备岗位要求所需的资格条件,有工作经历者优先。
2、曾受过刑事处罚(包括劳改、拘留、判刑等)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6、不能与原所在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劳动(人事)关系的;
在黄石人才网、黄石市人才市场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填写《黄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21年5月10日17:00截止。
3、报名地点:黄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403室(黄石市下陆区广州路26号)
4、报名咨询:0714-6283522,18186018238
报名需携带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及其他相关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有工作经历需提供证明材料、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片3张,以及其它能够证明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学历证书应提供学信网查证学历学位的报告。
本次公开招聘考核采取资格审查和现场提问,择优录取。
依据岗位招聘人数,对考核合格人员通知参加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2号和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招聘单位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本次招聘人员属编外聘用人员,聘期一年。被聘用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形式。待遇:每人每年5万元包干(包含人员工资、社会保险等)。
黄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2021年4月30日
【招聘】黄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qq.com)